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

泰国铁路局与正大集团就"机场快线"临时运营展开谈判,30日期满后要求正大于9月4日前提交条件方案

泰国铁路局与正大集团就2026年9月30日期满后机场快线临时运营问题展开谈判,要求正大提交运营方案、条件及期限,并于2026年9月4日前反馈至泰国铁路局。至于泰中铁路共用结构及4-1号合同问题,目前尚未展开讨论。

据报道,今日(2026年8月27日),泰国铁路局与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办公室依照交通部副部长西里蓬·昂卡萨功杰提的授权,与Asia Era One Company Limited(正大集团旗下企业),即高铁连接三大机场项目(廊曼机场—素万那普机场—乌塔堡机场)的合同方,举行了联合磋商会议。此次会议的背景是,正大集团于2026年8月24日向泰国铁路局发出第二封函件,依据谅解备忘录(MOU)的约定,确认行使合同终止权,并宣布将于2026年9月30日停止运营机场铁路快线。

消息人士透露,今日(2026年8月27日)的谈判由泰国铁路局、正大集团及EECO三方代表参与,谈判聚焦于机场铁路快线的运营问题,要求正大集团在既定的2026年9月30日运营终止日期之后,先行临时继续运营,并要求正大集团提交一份提案,内容涵盖临时运营期限、相关费用及各项运营成本等条件,并于2026年9月4日前反馈泰国铁路局审议。至于其他议题,包括泰中高铁项目的重叠区域问题,以及就申请终止合同关系的讨论,目前尚无任何共同磋商。

"今日谈判优先处理最紧迫、最令人担忧的问题,即机场铁路快线如何继续运营,必须确保不造成问题与障碍,不让民众受到影响。初步沟通已达成共识,给予正大集团时间提交方案,交由泰国铁路局审议。"

EECO消息人士表示,目前高铁连接三大机场项目仍处于合同双方须共同磋商的阶段,并确认,目前正大集团一方已援引特许合同第6.2条规定,申请终止与国家之间的合同关系,理由是未获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的投资促进资格,但泰国铁路局尚未接受合同终止。

此外,若合同双方之间产生争议,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双方须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协商至达成解决方案;若无法达成协议,方可进入司法程序,由行政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