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院判处"氰化物阿姆"死刑,认定其投毒杀害"Fa—达里尼",目的为赖清合会及借款债务,合计约20万泰铢。
今日(8月25日)上午9时30分,位于拉差达披色路的刑事法院对黑案字第Ao1802/2025号案作出判决。此案由检察官原告起诉被告沙拉叻·吴提塔蓬(又名"氰化物阿姆"),罪名为蓄意预谋杀人、为取得或保有因自身犯下其他罪行所产生之利益而杀人、为掩盖自身其他罪行而杀人,以及在食物、药品或其他消费品中掺毒供他人食用或使用,且该掺毒行为导致他人死亡。
原告起诉称,被告将氰化钾掺入食物、药品或消费品中,令已故者Fah 达里尼·帖塔威饮用或食用,使该毒素进入其体内,目的为取得或保有因实施诈骗罪行所产生之利益。被告对此否认。
今日清晨,法院将被告那拉叻(即阿姆)从女子中央监狱提押至庭,聆听判决。此前刑事法院已就阿姆案作出6项判决,加上本案共为第7案。
法院审查后认定,2020年12月13日,已故者达里尼出现胸闷及呼吸困难症状,随后呼唤在家中二楼的丈夫,丈夫下楼后发现死者已昏迷倒在地板上,遂呼叫救护车。约10分钟后救护车抵达,急救人员对其实施心肺复苏及电击除颤,历时30分钟,随后送往三攀医院,经医生确认已死亡。
三攀医院随后将死者遗体送往诗里拉杰医院进行解剖。医学证人指出,外部检查未发现伤口,解剖后在左心室发现异常,并在肺部发现出血斑点,肝脏含有脂肪,显示身体因缺氧而出现异常。导致此类症状的原因可能包括死者自身心肌问题、体内矿物质偏碱性,或是摄入毒素;然而氰化物检测属专项检测,无法通过常规检测获得结果。尽管如此,追溯三攀医院的治疗记录后,发现存在因摄入氰化物中毒的可能性。
死者丈夫出庭作证称,被告自2014年起即与死者相识,并曾多次来访其住所。案发当日,死者与被告一同前往市场,不久后死者返回,并称感觉不适,随后昏迷。丈夫联系不上被告,遂致电死者姐姐,姐姐后通过Facebook聊天程序联系被告,进而发现被告曾于2020年12月12日晚间通过LINE向死者发送消息,称2020年12月13日早上将前往三攀市场并吃鸡饭。
法院认为,作为证人的医生及毒物专家已对遗体进行详细解剖及检验,且与被告之间并无任何宿怨,故相信其所作证词属实。三攀医院接诊医生及解剖医生均发现多处异常,显示死者心肌组织、肺部及肝脏均存在缺氧迹象,表明死者曾摄入氰化物。所有证人的证词与死者丈夫所描述的症状相吻合,因此原告证据足以认定死者系因氰化物中毒而死亡。
被告虽辩称无目击者看见其将毒素掺入死者食物或饮品,但法院认为,被告此类行为系经过充分准备与周密策划,因此他人并不容易目击。
至于被告杀害死者的动机,是因被告曾向死者借款6万泰铢,从未偿还,并邀请死者参加三个合会,总分红约20万泰铢,然而死者在收到分红前即已身亡。其后发现被告名下多个账户涉及网络赌博网站,且负有数百万泰铢债务,故认定被告意图杀害死者以赖清债务。原告证据充分确凿,可排除合理怀疑地认定被告实施了起诉书所指控的罪行,被告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告证据。
法院判决认定那拉叻(即阿姆)有罪,其行为属一行为触犯数法条,依蓄意预谋杀人、为取得或保有因自身犯下其他罪行所产生之利益或为掩盖自身其他罪行或为逃避因自身所犯罪行之刑罚而杀人罪名论处,此为法定刑最重之条款,判处死刑。
记者报道称,庭审期间阿姆神情轻松、面带笑容,并不时与律师交谈;宣判时,其神情平静地站立聆听。其旁边有人为其打气,律师西塔·比亚班格特也到场旁听宣判。死者家属在法院宣判死刑后,相拥而泣,流露出欣慰之情。
就"氰化物阿姆"系列案件而言,检察机关共提起15项诉讼,其中14项为杀人罪,1项为杀人未遂罪。迄今法院已就其中作出判决:死刑2案,无期徒刑2案,不予受理3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