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敦透露,总理准备签署中央预算拨款,为楠府水灾受灾家庭每户提供9,000泰铢救助金,随后于明日提交内阁审议;房屋修缮方面则依照民防厅原有标准执行。
今日(8月24日),总理府部长帕拉敦·巴里那南库就洪灾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发表声明称,各部长下乡视察后将对灾情进行汇总,面对如此大规模的洪灾,政府将尽快向民众发放救助金。
他表示,初步救助金额为9,000泰铢,相信防灾减灾厅已加快推进相关程序。预计今日将向总理提请签署,随后于明日提交内阁会议审议,以批准拨付用于救助民众的中央预算。
针对楠难府2至3名遇难者的抚恤金,共分为两部分:一是由防灾减灾厅向内阁提请审批的中央预算拨款;二是来自总理府基金的资金,他本人已就此与总理府常务秘书长进行了商议。相关标准已明确规定,洪灾受灾者可从基金中获得80,000泰铢救助金,加上基金款项及中央应急预算,合计应可达到30余万泰铢。
帕拉敦还表示,受灾房屋的修缮标准将沿用防灾减灾厅的原有标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实地勘查,以评估实际损失情况。各项标准的具体细节由防灾减灾厅负责制定,依照程序,地方当局须先行下乡开展损失调查,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