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报道《解锁行政改革》EP.1:8年削减3万个公务员编制,真能做到还是只会吹牛?
这是对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政治意志的正面叫板:不要躲在法律技术官僚巴功·尼巴潘身后,不要用堂皇大话为行政改革、裁减人员拖延时间,再把真正的成果抛向遥远的未来!
内阁关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方案》的决议,以副总理兼法律事务主任巴功·尼巴潘一人出面召开新闻发布会、独自承受外界压力的形式亮相,展示了一项为期8年、旨在冻结并削减3万个常任公务员编制的战略。然而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却始终缺席,没有亲自站出来为削减公务员一事扛旗。这正是直指行政首长的核心问题:他究竟有没有勇气亲自走上前台,为行政体制改革高举大旗?
躲在法律技术官僚身后,再设下一个长达8年的目标,声称要将经常性支出压缩至30%。这实质上不过是一种"甩包袱"策略,将担子转嫁给下届政府,制造财政上的幻象,掩盖经常性预算日趋紧绷的实情。难道这不是为了遮掩政府可能不得不绕道动用国家专业金融机构(国有银行)的流动性,通过《2018年国家财政纪律法》第28条机制预先垫付各类项目资金的窘境吗?
1000万张选票的陷阱——大家族不敢押注
总理选择沉默,任由法律技术官僚出面挡砖,这实则是一种精心构筑的"政治防火墙"。阿努廷心知肚明:全国310万名公共部门人员,乘以家庭基数,便是遍布全国多达800万至1000万张选票的庞大基本盘。亲自操刀断头台、砍掉职位,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对于一个从地方大家族体系和区域庇护网络中成长起来的政治人物而言,亲手切除官僚体系的血肉、削减福利待遇,无异于制造一大批政治对手,是彻彻底底的政治自杀。大家族政治路线因此选择凌驾于纷争之上,让法律人士去承受摩擦,自己则维持与公务员群体的良好关系,为下一届选举积累利益。
回顾阿努廷在国会发表的施政方针,他惯于使用宏观愿景式的措辞,例如"缩小政府规模、增强灵活性、转型为服务促进者"。但每当真正需要动用行政权力去冲破根深蒂固的国家机器、削减审批程序与实际预算时,领导人的声音便消失无踪。这再度印证:政府所做的不过是行政上的表演,目的不过是拖延时间、回避与深层国家官僚体系的正面冲突。
与深层国家的四道高墙相撞
除了害怕流失选票,总理还必须面对四道根深蒂固的抵制壁垒,其坚固程度远超一个执政基础脆弱的联合政府所敢于挑战的极限。
• 第一道墙:常务次长的封建领地。依据《国家行政管理法》,法定权力集中于各部常务次长及C10至C11级司局长手中,他们拥有牢固的庇护网络。一旦政治层级越级下令,便会遭到空转式对抗,以及拖延预算拨付、使政府政策被暗中搁置的方式进行报复。
• 第二道墙:法律盾牌与对第157条的恐惧。审计总署和反腐委员会的核查机制被官僚体系用作自我保护的盾牌。基层公务员若敢于拆除审批程序或废除文件要求,往往遭到刑事诉讼的威胁,由此形成"害怕被审查"的心态,人人为求自保而选择维持旧有规程。
• 第三道墙:运营预算联盟与外包资本。每年数千亿泰铢的运营预算,是掌握采购权的公务员与私人外包公司之间共同的利益输送管道。若要重组服务外包体系、将劳动力纳入正规福利体系,无异于摧毁那个被视为官僚体系桌底金库的10%至15%回扣循环。
• 第四道墙:权力集中文化。唯有中央才是标准守护者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导致向地方行政组织(地方政府)转移预算与人力资源的努力屡屡受阻,并以地方尚未准备好作为挡箭牌。
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共部门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失败的改革机制?
泰国行政改革陷入循环式克隆方案、反复与官僚体系的臃肿较劲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将希望寄托于两大核心机构: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共部门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而这两个机构本身正是问题的一部分。
• 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98年走偏了方向。自1928年成立以来,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将自身定位为编制框架的管控者,却反而成为制造结构性不平等的机制。它对一线操作岗位的常设编制名额实施严格管控,以长期财政压力为由拒绝录用护士、卫生工作者和教师,却对扩充曼谷中央机构中C9至C11级行政、专家与顾问职位大开绿灯,导致中央机构头重脚轻,形成历届政府都未能解决的头大腿细的困局。
• 公共部门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4年的纸老虎。公共部门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依据2002年《部委厅局重组法》在他信·西那瓦政府2002年行政改革时期设立,原定目标是成为"法规断头台先锋"、拆解国家结构。然而在过去24年间,该机构却被深层国家体系吞噬,沦为一个制造指标的行政部门,生产大量KPI绩效文件、PMQA品质奖评估表及百页考核报告,给一线工作人员增添无尽的文书负担,却从未真正撤并任何一个部委、厅局,也未曾废止过哪怕一个审批许可程序。
借鉴教训:韩国与越南——泰国望尘莫及
当我们超越国内标准、将视野放至国际上行政改革成功的典范进行比较,泰国政府政治意志的缺失便愈发清晰地暴露出来。
• 韩国:举证责任倒置机制。在裁减监管条规、缩减政府规模方面,韩国并未允许公务员以温和的方式自我评估,而是运用"法规断头台原则",将举证责任倒置,由公务员负责向社会和行政当局说明某项法规或审批程序为何仍有必要存在。若相关部门无法作出解释,这些法律条文与行政程序便会自动废止,毫无附加条件。
• 越南:雷厉风行的改革经验。越南依托"第30号项目"行政管理改革方案,行政当局以总理直接指令的形式,设定削减至少30%行政程序及法律合规成本的量化目标,并将该项工作的绩效与"部长仕途指标"直接挂钩——若哪个部委未能完成目标,该部主管部长须直接承担政治责任。
将镜头切回泰国,阿努廷·参威拉恭政府却选择了截然相反的路径,不敢设定进取性目标,不敢动用行政权力斩断审批程序,不敢将问责机制与部长职责挂钩,反而放任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共部门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高级公务员慢慢誊写这长达8年的评估计划。而这一时间框架,早已超出本届政府的任期。泰国的行政改革,从起跑线上便注定与成功相去甚远。
当政府领导人不敢挑战深层国家、选择向官僚封建壁垒俯首称臣,结果便被推向制造"纸面裁员骗局"——任由国家预算继续通过"外包循环"被蚕食,一切照旧,毫无改变。
(请继续关注EP.2(终篇):裁人不减预算!揭露服务外包漏洞——外包暴增、桌底黑钱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