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R Online — 反洗钱办公室对37宗案件的资产实施扣押与冻结,涉及资产1,080项,总价值约2.87亿泰铢。其中陈志案在原有3.45亿泰铢的基础上,最新追加1.15亿泰铢,合计没收金额逾4.6亿泰铢。
今日(8月13日),反洗钱办公室公布第8/2026次交易委员会会议结果。会议由反洗钱办公室秘书长他普素·巴旺乔提达拉担任委员兼秘书。交易委员会决议对涉及毒品犯罪、诈骗公众、以习惯性方式实施的诈骗、电子媒介赌博及其他基础犯罪的相关资产采取行动。主要行动结果摘要如下:
1. 扣押与冻结资产共37宗案件,资产1,080项(含孳息),总价值约2.87亿泰铢。其中值得关注的个案信息如下:
1.1 陈志某某等人案——交易委员会此前已就该案涉案资产下令扣押与冻结,合计价值约3.45亿泰铢,目前正由民事法院按案件黑字号Fo 25/2026审理中。交易委员会本次决议追加扣押与冻结资产431项(包括现金、黄金饰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数字资产等),价值约1.15亿泰铢,连同此前已处置的资产,合计金额逾4.6亿泰铢(命令编号Yo.169/2026)。
1.2 以披隆名义账户等人诈骗受害者团伙案,涉及诈骗公众罪及以习惯性方式实施诈骗罪。交易委员会就此下令扣押与涉案行为相关的资产共2项(数字资产),合计价值约8,300万泰铢(命令编号Yo.187/2026)。
1.3 大卫等人案涉及诈骗公众罪、以习惯性方式实施诈骗罪及参与犯罪组织罪,犯罪情节为欺骗受害者参与投资。交易委员会就此下令扣押与冻结涉案资产共54项(包括现金、手表、交通工具、土地及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等),合计价值约1,600万泰铢(命令编号 Yo.181/2026)。
2. 将13宗案件移送检察官,申请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没收归国。涉及资产376项,价值约3.17亿泰铢。原因在于经审查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解除扣押与冻结申请后,认定其理由不足以支持认定被临时扣押与冻结的资产并非涉案资产的结论。值得关注的个案信息如下:
2.1 西里维帕等人案涉及诈骗公众罪及以习惯性方式实施诈骗罪,犯罪情节为以欺诈手段销售名牌商品。交易委员会决议将案件移送检察官,申请法院裁定将资产没收归国,涉及8项资产(包括手表、名牌商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等),合计价值约3,300万泰铢(命令编号Yo.122/2026)。
2.2 坦雅查诺等人案涉及走私逃税基础犯罪,犯罪情节为在泰国南部各府地区非法销售香烟及酒类。交易委员会决议将案件移送检察官,申请法院裁定将资产没收归国,涉及103项资产(包括土地、人寿保险合同债权、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等),合计价值约8,400万泰铢(命令编号Yo.120/2026)。
2.3 威里亚等人案涉及诈骗罪及以习惯性方式实施的《刑法典》所规定盗窃罪等基础犯罪,犯罪情节为欺骗受害者相信其能协助在押人员获得保释,并以此收取办事费用。交易委员会决议将案件移送检察官,申请法院裁定将资产没收归国,涉及124项资产(包括名牌商品、手表、圣物、交通工具、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等),合计价值约1.83亿泰铢(命令编号Yo.119/2026)。
3. 将4宗案件移送检察官,申请法院裁定将资产归还或赔偿受害者(保护受害者权利),涉及资产30项,价值约100万泰铢,涉及诈骗公众罪或以习惯性方式实施诈骗罪。值得关注的个案信息如下:
3.1 缅甸籍Ms. Shoon Lei等人案犯罪情节为欺骗受害者参与投资,构成诈骗公众罪及以习惯性方式实施诈骗罪。交易委员会决议同意将案件移送检察官,申请法院裁定将资产归还或赔偿受害者(保护受害者权利,涉及受害者1人),涉及资产23项,价值约100万泰铢(命令编号Yo.94/2026)。






